怎样理解价格与价值不一致

发布时间: 2024-06-02 15:11:22 |   作者: 党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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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成正比,与生产商品的劳动生产力成反比。商品按价值或以价值为基础进行交换,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据此,人们很容易提出一个问题:既然跟着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商品的价值相应降低,作为商品价值货币表现的价格也应随之相应降低,但在真实的生活中所反映出来的现象往往不是这样。我国近几十年来,虽然也有少部分商品如家电产品、汽车等的价格降低了,但物价总水平却没有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而相应降低,相反还呈上涨的趋势。国外的情况也是如此。这是怎么回事呢?

  人们常常这样来认识问题:价格与价值相一致或价格符合价值,商品按价值出售,就是价格与价值同方向同比例地变动,否则就是价格背离价值。其实,这并不正确。商品价值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而降低,是一回事;商品的价值是否会随着商品价值的降低而同等程度地降低,则是另一回事。商品价值的运动同价格的运动,是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过程。价格固然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但价值的变动方向和变动幅度,并不一定准确地反映在价格的变动上。这是因为,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只是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决定价格的因素则有很多,除了商品的价值,还有以往金属货币自身的价值、纸币流通量、供求关系和分配等。

  在用金属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情况下,由于金属货币本身就具有价值,所以,如果商品和货币的价值同等程度地降低,则价格不会变化;如果商品价值下降的幅度小于金属货币价值下降的幅度,则价格会提高。马克思精确指出:“商品的价值量和这个价值量的相对表现同时发生的变化,完全不需要一致。”这里所说的价值量的相对表现,就是指交换价值(包括价格)。这种价值运动同价格运动不一致的情况,并不代表商品的价值与价值相背离。

  在以纸币作为流通手段的条件下,特别是纸币不再具有法定含金量的条件下,商品价值的下降同价格的提高相并行,更是经常存在的现象。这是因为,纸币本身没什么价值,它在代表金属货币时,也只是作为价值符号起作用。根据纸币流通规律,在金本位条件下,当纸币发行量过多而超过了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时,纸币就会“贬值”,商品的价值就会上涨,而不管商品的价值是否降低。当今世界,金本位制度已不复存在,完全以纸币作为流通手段。在纸币流通速度既定的条件下,纸币发行量通常不会考虑商品价值随劳动生产力提高而降低的情况,一般与商品量即使用价值的增加相适应而增加,因而商品价值即使降低,但价格仍会保持不变。如果纸币流通量超过使用价值增长的需要,价格就会上涨。

  除了货币因素,其它因素如分配等对商品的价值也有着重要影响。我国上世纪80年代以来物价总水平有较大的上升,主要是由以下问题导致的:一是农产品价格提高。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多次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缩小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这正是价值规律的要求。农产品价格提高对物价总水平上升有特别大的影响,这不仅因为农副产品消费在我国居民消费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且因为轻工业的原材料相当大部分直接或间接来自农业。二是煤炭等燃料和其他工业原料过去的计划价格偏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逐渐由市场机制调节,其结果会影响一系列工业产品的成本和价格。三是积累率偏高的影响。每个商品的价值和社会总产品的价值,都能分解为原有价值的转移和新创造的价值两个部分,前者用以补偿机器、原材料、燃料等生产资料的消耗,后者可以用作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如果积累率过高,就会挤占应用于增加消费基金的部分,引起经济过热,造成供给紧张,原材料价格和消费资料价格都会上涨。四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影响。各种财政支出如果过大,导致纸币的过量发行,就会引起价格持续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