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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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月16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

  据通告,在2022年全省化妆品监督抽检中,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发现不合格化妆品12批次,其中11批次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1批次检出咪康唑。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1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依法处置。

  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方面的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间苯二酚、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盐

  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方面的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间氨基苯酚、N,N-双(2-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

  (1)该产品标签与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方面的要求不一致;(2)检出产品标签未标示的染发剂:对苯二胺、对氨基苯酚、间氨基苯酚、间苯二酚、4-氨基-2-羟基甲苯;(3)检出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方面的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对苯二胺、对氨基苯酚、间氨基苯酚、间苯二酚;(4)未检出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方面的要求标示的染发剂:2-甲基间苯二酚、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盐、4-氨基间甲酚

  委托方:广州市鑫嘿客精细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受托方:广州市帝臣日化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方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兴云路88号二楼二档之A222室 受托方地址:广州市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创业路47号自编101.201.202.301.302

  (1)该产品标签与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方面的要求不一致;(2)检出产品标签未标示的染发剂:间氨基苯酚、4-氨基-2-羟基甲苯、N,N-双(2-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3)检出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方面的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4-氨基-2-羟基甲苯、N,N-双(2-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4)未检出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方面的要求标示的染发剂:对氨基苯酚、间苯二酚、2-甲基间苯二酚、1-萘酚

  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方面的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间氨基苯酚、2-甲基间苯二酚

  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方面的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对氨基苯酚、4-氨基-2-羟基甲苯

  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方面的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盐 、N,N-双(2-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

  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方面的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对苯二胺、间氨基苯酚、间苯二酚、2-甲基间苯二酚

  标示生产企业已于2021年8月16日注销营业执照,同年9月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